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

鄭村棋質疑唐湘龍:採用道德或法律標準,要藍綠適用

我對政治一向冷淡,但非常關心台灣的經濟與未來。最近,台灣的政情發展,可以確定馬英九權力開始加速跛腳,甚至可能垮台,這對台灣的政經動向(尤其是兩岸關係)將會有很大的衝擊。為此,我最近看了比較多的政論節目。

今天,看了年代新聞台的新聞面對面的節目錄影。一向極為偏藍的名嘴唐湘龍,被鄭村棋老師質疑他的標準不一致,讓唐湘龍一度語塞,快要招架不住。這段節目,對我理解問題的觀點幫助頗大,因此特別轉貼(20131002新聞面對面07)並轉譯出來,和大家分享。重點部份,我加了底線。



以下,是重點轉譯(有興趣的讀者,還是自己看完整段的訪談,自己評斷):

唐湘龍:….我並不會反對現在的檢察總長黃世銘下台,其實他任期只剩下幾個月,我只是無法忍受,當黃世銘下台之後,王金平還坐在立法院長的位置上,雖然我私底下跟他還蠻熟的,但是事實就是事實.
 鄭村棋:我回到你剛剛講說,黃世銘下台,至少事實上對你來講是OK的。但是,你不能忍受說,一個黃世銘下台之後,還有一個王金平在台上。是,我也不能忍受。但我問你,你怎麼少講了一個,我更不能忍受一個違法亂憲的馬英九還在台上。你怎麼少掉這一段呢?為什麼你對王金平沒有下台那麼在乎,對馬英九沒有下台那麼不在乎,我跟你的差別在這裡。我按照你的邏輯啊! 
唐湘龍:我覺得我們之間,並沒有甚麼差別……. 
鄭村棋:NO,這個地方就是我不同意,我就是不同意你啦!
你剛剛在對著老師講說,你們有關柯建銘、王金平的關說,用這麼嚴格的法律證據,為什麼對於有關監聽的時候,就忽然間又道德。唐湘龍,我告訴你,今天如果站在一個老百姓的立場,就是道德。對於這些關說,對於馬英九有沒有監聽,有沒有濫權,為什麼要那麼多證據?我們手上有甚麼武器嗎?我常常講,我們就是有三分證據,說七分話,是他們要辯解,他們有責任來釐清。所以,當然我們對政治人物是政治道德審判,為什麼你不能接受這一點?
第二個,馬英九跟黃世銘今天手上掌有大權,就算你今天對付的是個國會議長,國會議長跟我們台灣老百姓來講,權力很大。我可以用道德審判王金平,道德審判柯建銘,馬英九不可以,馬英九要用法律來審判,黃世銘要拿法律來審判,這就是我跟你的差別當馬英九沒有的時候,用道德審判柯建銘,道德審判王金平,我不會同意馬英九做這個事情,並不表示我放過王金平,放過柯建銘,請你把這兩個分清楚。
更重要的,如果要回到就事論事,就像你講黃世銘他們最後你看你都那麼丟三落四這麼多,你檢察就有重大瑕疵,在一個手上握我這麼大權力,這麼多武器,這麼多檢察官在下面,有這麼多重大瑕疵,辦出來有關柯建銘跟王金平的案子,你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,你能夠接受嗎?你告訴我。
第二個,也最重要,對於馬英九你怎麼這個時候,都用這麼嚴格的法律在幫他說,如果你剛剛講,如果他這樣….,他應該下台,都適用法律,而不是用道德來要求馬英九,我看到你的矛盾在這裡,你告訴我,為甚麼不用道德要求馬英九?
唐湘龍:我,我,我非常訝異你看到我的矛盾。當然今天,不要講在法律方面…..,但是我們甚麼時候停止對馬英九的道德的審查?
鄭村棋:別人我很認真,你很少。 
唐湘龍:沒關係,這是你的判斷…..
鍾年晃:我覺得,今天不管對柯建銘是不是涉及關說也好,或是對馬英九、黃世銘有沒有涉及洩密也好,我覺得我的標準非常一致,我不要用道德去看,因為道德因人而異….,這個道德每一個人不一樣,我用法律來看,我們就純粹都用法律來看,對是不是關說,我們也用法律來看,對黃世銘是否洩密,甚至馬英九有沒有洩密,甚至江宜樺這些人有沒有刑責,我們全都用法律來看…..
鄭村棋:我再補一個,就程序正義,我完全同意,可是有一點,道德我不同意,甚麼不用道德,好像每一個人的道德都不一樣。滿重要的,對政治人物,那個道德是甚麼樣的標準,至少最低,用他自己要求他自己的標準,馬英九自己的政治道德,是怎麼樣,就用這個來要求他.
鍾年晃:這個說法,我可以同意。
九月初開始的馬王政爭,開頭是一件國會議長為反對黨黨鞭的司法關說疑案,然而在總統及他差勁幕僚的操作下,變成一件濫權監聽、洩密等踰越憲政分際的執政黨引火燒身危機,馬英九團隊執政能力之拙劣,完全曝露無遺。

台灣的藍綠觀點一向偏頗對立,甚至各執一方,鮮有交集。這件事也不例外,兩方支持者論點大致如下:藍營的人指責綠營偏袒自家黨鞭,指責立法院長還有資格坐在議長位置上。綠營的人指責總統及行政院長毀憲亂政,還召開國際記者會,要總統及行政院者雙雙辭職下台負責。

節目中,鄭村棋指出了三個重點,頗值得大家參考:

第一、在評論政治人物時,你是採用法律標準,還是道德標準,要藍綠雙方同一標準,不可以採取雙重標準。

第二、總統及檢察總長手握國家機器,權力很大,當他們去指控別人時,一定要有充足的法律證據,不能只是高舉道德大旗。而我們一般老百姓對治政人物,因為沒有對等的權力,則是可以對政治人物進行道德審判。

第三、道德審判的標準,至少最低,要用政治人物自己要求他自己的標準。所以,馬英九用怎樣的道德標準去指責王金平、柯建銘,他自己也必須要接受同樣標準的檢驗。

據此,當馬英九用大是大非的超高道德標準,跳過法律上的基本程序正義,要求王金平辭去立法院長職位時,我們也應該要用同樣的高道德標準,要求馬英九因為疑似介入司法偵查中的個案,甚至洩密,紊亂國家文官中立體制等,負責下台。

我當過多年記者,對於自己比較喜歡的採訪對象,一旦出了負面新聞,報導上會下筆輕些,頻率少些。而對於自己討厭的受訪對象,下筆不免會重些,甚至刻意雞蛋裡挑骨頭。我想,這是人之常情,很難避免。

同樣地,名嘴對於自己相同立場的一方,自然會維護多些,這很難避免。

身為媒體人,基於媒體第四權的監督本質,會比較傾向於批判當權者。然而,唐湘龍很少批評國民黨,且多所維護,立場鮮明。若非他患有口吃(曾國藩在冰鑑一書中提及「舌脫無官」,亦即口吃者沒有官運),且發生過很大的家庭負面新聞,否則,將會是國民黨發言人或行政院發言人的合適人選。

在明智已開的台灣,政論節目名嘴擁有自己的藍綠色彩,然後表述自己的觀點,本來無可厚非。但基本上,立論要要有所本,採用道德或法律標準要一體適用,這是基本的遊戲規則。唐湘龍之所以被鄭村棋質疑的地方,也在於此。



4 則留言:

  1. 立憲'直接 民權--廢除代議制度*廢除政黨''直接民權
    *由國內.國外+民間有關專業團體.成立[全民公投]委員**在網站'電視.報紙公告'由人民全體投票選出代表*每2年全民投票改選1次**
    **分中央.地區性個政經.文化.建設.預算.等議題由各相關專家.有關受利.受害人民代表.濤論..訂立個方案並分析對各方利弊..對受害方補償.受益方回饋..預算.成本.效益等----讓全民公投..後執行**如此可透明++完全府和民意+廢除個中央.地方民代.政黨可省錢++又避免人性自私勾結+專制貪腐=危害人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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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只是你的心在棟吧 既心有所屬又何須道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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